來囉,B/L ,提單Bill of Landing,有沒有覺得鬼打牆,
這幾張內容長得大同小異,頂多是排版位置不大一樣。
擁有提單的人就擁有 貨權,
拿著這張單子就可以去海關把貨帶走喔!
客人對提單要求,有的要求正本紙本提單,
有的則是作電放telex-release,寄電子版就好。
作為發貨人,確認客人把尾款付清之後,
才會把提單(貨權)轉給客人,
一手交錢一手交貨,千萬不要毛毛躁躁,
錢還沒確認落袋就整碗端出去。
從文件的 提交者 <=> 接受者 的角度來思考,
這張單的最終使用者是誰?
不是我也不是貨代,
是要給 收貨人Consignee 拿著這張單子去海關提貨的。
所以,Consignee 以及貨物的櫃號封條,千萬要寫正確
否則客人因資料對不上提不到貨,再改文件就要再付錢,
且因文件更改耽誤提貨的時間,也可能多出倉租費用。
因此就算已經出過貨,每一次出貨還是要跟客人確認提單內容。
怎麼這幾篇筆記寫下來都是在談費用,
但想想實際工作經歷的,一天下來常常同時處理不同文件,
大多時候夾在趕貨裝貨櫃和提交補料之間,
往往貨代給的提交時間也掐得很緊,
因此要在容易影響後續流程的部分多花時間小心檢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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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L 提單,有這張單就能把貨帶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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